石城一小“美德少年”评比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少年儿童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热心公益的感人事迹和美好情操,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浓厚氛围,学校决定借三月学雷锋活动这一契机,开展我校“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4月 二、参评范围 石城一小在校全体学生 三、奖项设立 本次“美德少年”分为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和热心公益五类,每类表彰2名,共10名,同时表彰“美德少年”提名奖20名。 四、评选要求 评选标准: (1)“尊师孝亲”最美少年: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分担家务。 (2)“自强自立”最美少年: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锻炼,独立自主,勇担责任,自强不息。 (3)“诚信守礼”最美少年:为人诚实,信守承诺,遵纪守法,恪守公德,举止得当,文明礼貌。 (4)“勤学创新”最美少年: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勤于思考,特长鲜明,勇于实践,善于创新。 (5)“热心公益”最美少年: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志愿服务,言行文明。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1.班级推荐阶段 采取班级推荐、个人自荐和家庭推荐三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年级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由各年级组长牵头,要征求本年级班主任的意见。各班、各年级对推荐的候选人要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公平公开的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年级进行公示,确定上报人选后于3月25日前将候选人报学校德育处。 2.评审公示 学校德育处对推荐候选人的情况和推荐程序进行评审,确定10名“美德少年”及20名“美德少年”提名人选,并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络平台上刊登,面向全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命名表彰 学校授予其石城一小“美德少年”和“美德少年”提名奖荣誉称号,并组织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模范的表率作用,引领广大未成年人文明健康成长。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班、各年级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少年儿童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2.规范评选程序。各班、各年级要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指定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3.做好宣传工作。各班、各年级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充分发挥周会、微信群、板报等营造全民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及时报送材料。请各班、各年级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辞、事迹材料(第三人称,800字以内)、县里以上荣誉获奖证书复印证上交德育处。
2018-2019年度石城一小“美德少年”推荐表 推荐类别:尊师孝亲( )自强自立( )诚信守礼( )勤学创新( )热心公益( ) |